从政策层面着手破题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

扶贫开发
201812-25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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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研究制定扶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完善医疗服务扶助政策。建立专家巡回医疗队伍,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二是建立商业补充大病保险。因病致贫扶贫对象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依次实施医疗救助、扶贫大病医疗保险。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四是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优先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100%。五是配齐医疗卫生人员。为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一名村医。六是提升贫困区县医疗机构能力。开展三甲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区县县级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快贫困区县医联体建设、远程诊疗网络建设。七是加大政策及项目扶持力度。为贫困区县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1500名,定向免费培养一批医学专科生,每年从城区二甲及以上医院选派400名专业医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医院开展一年支医活动。

  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研究制定贫困地区涉农培训实施意见。采取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统一下达年度任务,统一组织考核评价的办法,对全市21万常年在家务农、近两年未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针对1919个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开展市区(县)两级轮训;每年培训1000名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和3500名创业致富能人,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名以上的致富带头人和5名以上的创业致富能人;对有条件转移的贫困人口,特别是贫困家庭中的新生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实现“111技能;为每个贫困村培训1名医务人员和1名幼儿教师。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扶贫办研究制定贫困人口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一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确保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在2015—2017年实施的“60万扩大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中,重点加强对贫困人员的培训帮扶。二是加大就业援助托底力度,优先用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员。每年重点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建卡贫困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三是加大创业指导服务力度,优先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提供创业帮扶。优先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创业成果。四是加大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确保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组织开展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对在校贫困家庭大学生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优先组织就业创业培训或就业见习,并提供基层事业单位或企业岗位优先招聘。

  市国土房管局研究制定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对每个贫困区县专项安排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精准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支持贫困区县运用增减挂钩政策保障乡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用地,按需保障周转指标。争取国土资源部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政策,优先在贫困区县开展试点。对贫困区县和贫困户宅基地复垦,实行优先备案入库、优先复垦、优先地票交易、优先直拨价款。建立贫困户复垦周转金制度,贫困户复垦项目入库备案后,按2万元/亩预先拨付区县加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转移,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前提下,经迁入地2/3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在乡镇范围内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搬迁建房所需宅基地。符合条件的转户进城人员及时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市民族宗教委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筹资14亿元,中央和市级民族发展资金90%投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一是推进渝东南一区四县脱贫摘帽。每年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0万元对民族文化旅游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持续给予民品民贸企业2.88%的财政贴息贷款,4年发展民品民贸企业500家,优惠贷款余额累计达到200亿元以上,提供就业、劳务岗位1万个。二是推进民族地区5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4年累计安排贫困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150个,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亿元,推动贫困户年均增收2000元以上;每个贫困村突出实施一个民生项目,累计安排资金1.584亿元。三是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越过贫困标准线。实施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4年筹集资金5400万元,资助6000名大学生完成学业,解决6000个少数民族贫困户因学返贫问题;实施渝东南民族地区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4年筹措资金8000万元,康复救助患者2000名,解决2000个贫困家庭因残致贫、返贫问题。

  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研究制定关于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工作通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支持行业类、商会类、科技学术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扶贫;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开展定点帮扶脱贫;鼓励支持志愿组织和社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建立慈善扶贫信息协调联系机制,将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打造有影响力的慈善扶贫品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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