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陶朝斌

巫山骄子
201411-06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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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他是一个对法律一窍不通的大学生。15年后,他一步步成为百姓爱戴的二级法官、优秀公务员、重庆市涉诉信访先进个人、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他就是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陶朝斌。

“每当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

1997年,正是中国IT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那年7月,对刚好毕业于湖北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系的陶朝斌来说,本可以凭借自己的专长在武汉找到一家条件优越、适宜个人发展的电子企业,但他毅然选择了回到家乡——重庆巫山寻找发展机会。

同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他的人生航向,他以计算机专业人员身份考入了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1998年1月,他被聘任为书记员。当时的巫山法院,全院仅有一台电脑,专门用于法律文书打印任务。所谓计算机专业人员,无非就是打字员。工作条件艰苦与期望值形成强烈反差,一下让这位年轻人感到无所适从,但他很快调整好情绪,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并趁此机会,认真阅读每份判决书,学习公文写作,挤出时间饱览各类案例和法律条文。不久,他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在此期间,为了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丰富自己的法学理论,他又不断给自己加压,先后报名参加了党校培训、自费读电大、参加了成人自考,终于拿到了法律本科文凭,然后又以377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可是命运偏偏捉弄人!即使满足了法官任职前的基本条件,他依旧得在书记员的职位上干上一阵子。从1998年到2006年,他当过整整8年的书记员。就在那段时间里,除了漫长的等待外,他需要面对多重压力:家人的牢骚与反对,朋友的同情与怜悯……面对这些纷繁的压力,他也曾动摇过、思考过转行,却又不愿意向现实低头屈服。他于是告诫自己:“每当想放弃的时候,我就对着自己说,别慌,再等等再等等!我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呢。惟有如此,我才能不停地找事做,潜心拟写各类总结报告、参与各类民事纠纷调解、学写判决书,直到没工夫考虑转行的事情。”诚如这样的告诫,他默默地苦练“气沉丹田”,一天一天地坚守在本职岗位,勤奋地工作着。

2006年,陶朝斌终于迎来了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同年9月,他被任命为巫山法院代理审判员,独立承办部分民事案件;到年底,他荣获巫山县调解能手一等奖。2008年6月,他顺利地晋升为审判员,同时被任命为巫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负责带队执行案件。

“执行工作很累,但能锻炼人!”

2008年9月的一天,陶朝斌接到一位申请人的电话,称xxx(被执行人)已在家中现身,请他立即赶过去。这是他上任执行工作三个月以后接受的第一次考验。

事不宜迟!于是他迅速带领三名队员直奔被执行人的家中。到达目的地后,但见院坝里坐着六七个人。他走上前去问道:“老乡,这里是xxx的家吗?”其中一人很快回答:“是他家。可是他出去走亲戚了,得过两天才回来。你们找他干嘛?”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是的,今天早上刚走。”“好像是坐摩托走的。”听完这些话,陶朝斌没吱声,在谢过老乡之后便带着队员乘车匆匆地离开了。

坐在车内,陶朝斌开始向对员们分析眼前的情况。“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最先答话的那位极有可能就是被执行人,但他的朋友却在帮他否认,申请人又不在场,所以我们不能肯定说他就是被执行人。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确定了他就是被执行人,也不宜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因为他的多个朋友在场,容易引起场面混乱。现在,我们佯装被他骗走,他就会放松警惕;待他朋友走后我们再杀个回马枪,一定会有收获的!”半个小时后,他带队返回被执行人的家中,轻轻松松地控制了被执行人。正如他先前的推测,那位最先答话的就是被执行人。

第一次“出征”,即拔头筹。这是陶朝斌在执行工作方面交上的第一份合格答卷,更是他个人能力的彰显。从2008年8月到2010年5月,他先后带队执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000余宗,拘留被执行人200余人次,均无上诉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他带队执行的许多经典案例,例如,他在执行一宗计生案件时被近百名村民围攻后如何带队全身而退,在执行一台挖掘机时遭到人为阻止如何化险为夷,面对持枪被执行人如何空手将其制服,等等,也为后来的队员以深刻启发。

更为可贵的是,他在同众多被执行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所反映出的观察力、决断力和灵活性,不但使许多老队员心服口服,也为他日后顺利开展工作添加了“砝码”。除此之外,他还善于在执行工作中总结经验,在总结经验中不断汲取进步的养分。他常常对身边的队员讲:执行工作属高危职业,作为带队领导,他每次出门前都必须反复推演,比如人员和车辆的安排,执行成功的几率,有没有引起群体性纠纷的可能、如果有该如何处理控制,等等。任何环节要是出了差错,都有可能造成执行失败而白白浪费人力物力,或者激化当事人的矛盾,危及队员们的生命安全。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对执行工作的总体感觉是:“很累!每次出门都是提心吊胆、如履薄冰,但很锻炼人,能让人学会许多东西。”

2009年,为了表彰陶朝斌在处理涉诉信访、清理执行积案中的突出成绩,重庆市委市政府、中央政法委分别授予他“重庆市涉诉信访先进个人”、“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

2010年5月,陶朝斌被派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交换学习,为期半年。同年7月,他临危受命回到巫山法院全面主持第二人民法庭工作。

上任之前,曾经有人替他惋惜过:“你放弃了交换学习的机会,去当什么庭长,就等于放弃了升迁高就的机会。这样做,值得吗?”他淡淡一笑,平静地回答:“干工作,走到哪里都一样。要是人人都去考虑什么值得不值得,基层法庭的工作还干不干呢?所以,今天的人民公仆,要像当年的革命同志那样,把个人得失看轻,把为人民做事看重,更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

上任之后,陶朝斌着手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一面向周围的同志、人民陪审员、当地党政领导和村社群众了解情况,一面上网查阅其它法庭的优秀经验,结合现状进行筛选,希望从中找到提升二法庭审判质效的办法与路径。上任两个多月,他前后找过近100人了解情况,用去5个笔记本,写出10多篇情况分析,终于找到了开启入口的“金钥匙”:对内实行繁简分流,将办案法官分成三个小组,分别负责简单案件的调解工作、一般案件的审判工作和疑难案件的专攻工作;案件可以在三个小组之间相互流转,但是各小组务必完成规定的任务。对外则实行委托送达、委托调解,委托辖区各乡镇的便民联络员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协助调解简单民事纠纷、代收群众诉讼材料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作,二法庭审判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案件调撤率、平均审理期限、上诉率等弱点项目也得到较大改进。2010年至2011年,二法庭分别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庭室”和“先进单位”;他个人也分别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2012年1月,二法庭因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便民服务、审判业务、管理规范等“五项重点整治”中成绩突出,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民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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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群众纠纷,优化诉前调解工作,简化立案审查程序,2012年初,陶朝斌从庭内抽出一名调解能力出众的法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和立案审查工作。截至12月下旬,二法庭实现民事纠纷诉前调解达80余宗,其中绝大部分案件当庭兑现。同年5月,为进一步推动诉讼机制与人民调解制度的有效衔接,他提出了“服务人文化,程序便民化,解纷协同化”的理念,并联合法庭驻地的镇政府,成立了巫山县首家诉调联动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化解辖区内的民事纠纷。该项工作推行半年以来,诉调联动中心已经受理民事纠纷149宗,成功调处134宗(包括困扰当地政府多年的8宗缠访纠纷),成功率达90%,打开了法院、政府、调解组织、村社群众“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除此之外,他还设法改善工作条件。在法院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二法庭的办公硬件设施全面更新;卧室空调的安装,50千瓦发电机的配备,让干警们夏日难以成眠的噩梦一去不复返。

面对以往的成绩和荣誉,陶朝斌说:“成绩和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我们绝不能躺在功劳薄上,抱着它不思进取,要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和谦虚谨慎的作风,时刻准备着去迎接下一次挑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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