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六要四不准”规范组工干部下基层

基层党建
201410-3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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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阳县委组织部出台了《组工干部下基层十条规定》,要求组工干部下基层做到“六要四不准”,为深入转变作风作表率。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带着问题下基层,不盲目、不折腾,做到有的放矢;二要轻车简从,时间不紧时要自己搭车,开展工作只安排乡镇组织委员或组织干事陪同;三要吃住在乡镇机关或群众家中,在群众家中吃住时按规定给予补助,回单位补贴;四要保证下基层时间,每人每月下基层1次以上,每年不少于1个月;五要统筹安排,科室人员一般不同时下基层,确保有人办公,一同下基层不超过3人,不连续安排到同一乡镇;六要有成果,每次下基层要形成书面材料,每人每年解决5个以上基层实际问题,撰写1-2篇调研报告。一不准提前联系和刻意安排,力求掌握真实情况;二不准下基层饮酒;三不准收受土特产和包包烟;四不准参加调研以外的参观游览和娱乐活动。组工干部下基层情况每月在机关职工会上通报交流,对于违犯“六要四不准”行为规定的,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并处一定罚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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