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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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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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制度评价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渝委发〔2011〕39号)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2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用人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作。各有关单位,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实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重要意义,让企业了解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等级分类、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程序等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和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积极鼓励企业申报诚信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将评定情况载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作为企业评优评先和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各用人单位、有关企业要认真填报《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自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写出整改意见,积极整改,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符合申报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的,各用人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积极主动申报,并请于2013年11月31日前将《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和《等级评价申报表》一并上报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推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联系人:陈明、李辉;联系电话:57616085)

附件:1.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管理

试行办法

2.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

3.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申报表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

 

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诚信的社会责任感,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一年以上,且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正常状态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依法征集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障基本标准和相关要求,将企业认定为不同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

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和等级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五条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通过年度书面审查、实地检查、数据核对、公开征信等方式采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真实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数据库。

第七条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遵守招收职工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三)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工会组织建立和开展活动的情况;

(十)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和订立集体合同的情况;

(十一)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分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合格企业、基本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企业四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模范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连续两年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

1.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2.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

3.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4.已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或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二)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内容进行评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

1.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2.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3.无瞒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4.无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行为;

5.无招收、使用童工的行为;

6.无违反工时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7.无劳动争议败诉案件;

8.无经劳动保障部门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9.无因劳动关系事项引发的群体上访或突发事件;

10.依法成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

(三)基本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内容进行评价,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不超过2项,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基本合格企业。

1.劳动合同签订率在80%以上;

2.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在80%以上;

3.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但已进行整改;

4.无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行为;

5.无招收、使用童工的行为;

6.违反工时制度相关规定但已进行整改;

7.企业劳动争议败诉案件在2件以下;

8.劳动保障部门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2项以下并已进行整改;

9.妥善处理因劳动关系事项引发的群体上访或突发事件,并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四)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较差,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内容进行评定,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在3项以上,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不合格企业:

1.劳动合同签订率在80%以下;

2.社会保险参保率在80%以下;

3.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并未进行整改;

4.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或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5.招收、使用童工;

6.违反工时制度相关规定并未进行整改;

7.企业劳动争议败诉案件在2件以上;

8.受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1次以上;

9.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且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

10.因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上访或突发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1.无故不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年度书面审查或无理阻挠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2.发生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第九条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按企业自评、监察审核、公开征信、分级审核和对外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企业自评。每年第一季度,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年度书面审查所需资料,对上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

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书面审查材料包括:

1.《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附表1);

2.《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附表2);

3.其他需要提交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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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察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及掌握的企业其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审查,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同时对照评价标准对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认定提出初审意见。

(三)公开征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拟定等级为合格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名单,根据需要提交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会组织征求意见;申报企业的工会组织负责向企业职工公示5天;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劳动保障网或劳动力市场网等向社会公示 15天。对有异议的,应进行复审。

(四)分级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工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经综合评价,提出等级评定意见,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决定。对申报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决定。

(五)对外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定结果,主要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实施分类监管的依据。对评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和合格企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在重庆市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同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纳入全市企业信用指标体系,按规定通过重庆企业信用网等向社会公布。

对因未参加年度书面审查或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企业,将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风险提示。

第十条  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一)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标牌;在无举报或投诉的前提下,三年内除年度书面审查外免予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延伸审计等其他各类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执法检查;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享有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评优资格。

(二)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标牌,在无举报或投诉前提下,一年内除年度书面审查外免予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延伸审计等各类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执法检查;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享有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评优资格。

(三)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基本合格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正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帮助和督促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管理,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四)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不合格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将其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对其重大违法行为,将依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已评定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跟踪评价、动态管理。

凡经查实已评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申报材料不实或存在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规定降低其诚信等级,已授予“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企业”标牌的予以收回,并向社会公布。

凡企业劳动保障工作受到市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表彰,或其他符合提升诚信等级条件的,按规定提升其诚信等级。

 

附件2

 

审查编号:                      

 

 

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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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详细地址

 

行业分类

 

注册登记机关

 

注册登记号码

 

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证号

 

社会保险

登记机关

 

社保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二、劳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职工

录用登记、

核查制度

 

是否建立职工

工资分配、

支付制度

 

是否建立企业

职工职业技能

培训制度

 

 

是否建立企业

职工考勤制度

 

 

是否建立企业

职工劳动纪律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

平等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

是否经职代会

(工会)通过

并告知全体职工

 

 

已建立的其他

劳动保障

管理制度

 

 

 

三、招收职工

是否办理招收

职工录用

备案手续

 

招收职工有无

收取保证金等

费用情况

 

有无扣押职工

身份证等合法

证件情况

 

有无招收和使用

童工行为

 

有无违反特殊行业招用职工禁止性规定情况

 

当年度有无经济性裁员情况

 

四、劳动合同

年末企业

职工情况

职工总人数

女职工人数

城镇劳动者

农村劳动者

港澳台或

外籍人员

 

 

 

 

 

劳动合同

签订情况

已签劳动

合同人数

应签劳动

合同人数

劳动合同

签订率

签订劳务

协议人数

劳务派遣及其他人员数

 

 

 

 

 

有无扣押职工劳动

合同文本的情况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五、工资支付和工作时间及其他

是否按月足额

支付工资

 

职工月

平均工资

(元/人)

 

未达最低工资标准人数(人)

 

是否按规定

支付加班工资

 

拖欠、克扣

工资总额

(万元)

 

补发拖欠、

克扣工资

总额(万元)

 

实行综合计算

工时制人数

 

实行特殊

工时制度

审批手续

特殊工时制

审批机关

 

实行不定时

工时制人数

 

特殊工时制

审批文号

 

实行标准

工时制人数

 

特殊工时制

审批时效

 

有无违反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

 

有无瞒报或

拖延不报事实

清楚的工伤事故

 

有无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六、职业技能培训

年提取职工培训经费(万元)

 

占职工工资

总额比例(%)

 

其中用于

技术工人培训

(万元)

 

技术工种从业

人员(人)

 

已持《职业资格证》人数(人)

 

技师以上(人)

 

高级(人)

 

初中级(人)

 

七、社会保险

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参保人数(人)

 

 

 

 

 

实际参保人数(人)

 

 

 

 

 

社会保险参保率(%)

 

 

 

 

 

企业申报    年度工资总额(万元)

 

 

 

 

 

    年度企业实际发生工资总额(万元)

 

 

 

 

 

经办机构核定    年度缴费基数(万元)

 

 

 

 

 

      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万元)

 

 

 

 

 

     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万元)

 

 

 

 

 

    年度欠缴社会保险费(万元)

 

 

 

 

 

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万元)

 

 

 

 

 

八、劳动争议和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数(件)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数(件)

 

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涉及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下达限期

整改指令案件数(件)

 

劳动保障监察下达行政

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数(件)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涉及内容

 

有无其他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卫生等重大违法案件

 

年度内因劳动保障工作

受表彰情况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以上材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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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二份,按规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评定等级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原评定等级

 

评定年限

 

职工总人数

 

劳动合同

签订率(%)

 

有无欠缴各项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

参保率(%)

 

失业保险

参保率(%)

 

有无瞒报缴费

工资总额和人数

 

工伤保险

参保率(%)

 

生育保险

参保率(%)

 

医疗保险

参保率(%)

 

有无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情况

 

有无违反工作

时间规定情况

 

技术工种从业

人员持证上岗率

 

有无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是否受到劳动

保障行政处罚

 

有无因劳动关系

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

 

是否签订

集体合同

 

是否成立工会

组织并开展活动

 

是否有其他违反

劳动保障法规行为

 

用人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和申请理由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工会组织意见:

   本企业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企业,已经工会组织讨论同意,并向企业职工公示5天。

           企业工会主席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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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守 法 诚 信 等级 评 定 情 况

  

部门

评   审   意    见

劳动

保障

监察

机构

初审意见

 

公开征信情况

 

评定意见

 

 

监察机构承办人:    

      年    月    日             

 

 

监察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劳动

保障

行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章)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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