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如何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数字巫山
201412-2612:56
分享
高尔基说过:“给”永远比“拿”愉快。意思就是说,人生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不在于享受。共产党员就应当学习蜡烛、小鸟的精神,比普通群众多做贡献、多尽义务,不讲待遇、不计较得失,正确行使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也是共产党员的幸福所在。

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拥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上应体现一个“减”字。减少、杜绝“四风”现象,减少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现象,把权力关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法治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减少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特殊关照”、跑官要官、买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减少文山会海,为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抓工作、抓发展。在正确履行党员义务上应体现一个“加”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加“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品格,增加“白加黑、五加二”、“头拱地、嗷嗷叫”的精神状态,为群众谋福利。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加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能力和本领,推行“一线工作法”,工作上接近群众,生活上靠近群众,作风上赢得群众。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砍柴网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