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定点包干脱贫攻坚行动方案

扶贫开发
201812-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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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我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脱贫摘帽计划的方案〉〈深度贫困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791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在我县识别一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坚中之坚”,采取县领导、县级部门“定点包干”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脱贫攻坚行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短板,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强化支撑保障体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深度贫困村、重点非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同全县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2017年,稳定实现深度贫困乡镇、深

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一达

标、两不愁、三保障”。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县)平均水平。经济发展不断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产业带动机制有效建立,贫困人口有稳定收入来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县)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乡风文明水平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指导。对标选准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根据致贫不同原因和发展不同短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缺啥补啥”。二是坚持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县领导包干不包揽,明确定点包干工作队岗位职责,完善考核方式和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坚持统筹资源合力攻坚。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帮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四是坚持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不断创新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重点非贫困村的确定

(一)按照全市确定深度贫困乡镇标准 “三高、一低、三差、三重”要求,精准识别深度贫困乡镇。 “三高”,即贫困发生率高(2014年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发生率高于10%)、贫困人口占比高(该村贫困人口占全乡镇贫困人口总数的比例较高)、贫困村占比高(乡镇范围内贫困村占行政村比例高于50%);“一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016年乡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个国家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4元的标准);“三差”,即基础设施差(村道通畅、社道通达、入户便道以及安全饮水保障仍未完全解决)、生存环境差(处于偏远地区,困难群体安全稳固住房未完全解决)、主导产业带动能力差(贫困人口参与主导产业发展的比例不高);“三重”,即低保五保残疾等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重(贫困人口中低保五保残疾人口等占比较高)、因病致贫人口脱贫任务重(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比较高)、贫困老人脱贫任务重(60岁以上贫困人口的占比较高)。

(二)参照深度贫困乡镇标准,确定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

三、实施七大攻坚行动

在推进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外部输血与自我造血、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当期脱贫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重点实施七大攻坚行动。

(一)实施稳定脱贫提升行动。聚焦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进一步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水利、交通等基础建设要向贫困户倾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保护等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人口,产业带动、资产收益、股权改革等模式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启动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开展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贫困动态监测,实行动态跟踪帮扶,确保稳定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二)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巩固提升工程,大力实施“路、水、电、讯、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构建外联内通的交通网络体系,实现至少有一条通畅便捷的快速通道,并形成交通环线,行政村通畅率100%,社(组)通达率100%,户户通人行便道,有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生产用水有保障。引导鼓励电力、电讯等企业加大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农户达到100%、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及村村通宽带、户户有信号。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优先安排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农村危旧房改造达到100%,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实现村容村貌文明整洁。

(三)实施产业扶贫提升行动。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围绕“旅游+”“生态+等,推进二三产业向村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产业扶贫五个一模式,即选准一个好产业、打造一个好龙头、培育一个好巿场、创新一个好机制、形成一个好链条。大力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至少要有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家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推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与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经营权股份合作、土地流转、联户经营、代养代管、订单生产等产业带动模式,组织和动员群众抱团发展,实现主导产业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农户全覆盖。建立完善电商网上销售平台,改善发展环境,实现电商平台服务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全覆盖。

(四)实施生态保护提升行动。加大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向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倾斜。生态转移支付优先用于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现符合条件、有意愿搬迁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对深度贫困户实行兜底搬迁。积极开发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生态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充分发挥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生态优势,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五)实施人口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

在消除贫困意识的同时,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提高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在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加快推进以村风民俗、自立自强为重点内容的农村公序良俗建设工程,宣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赡老扶幼,促进家庭老少和顺、邻里和谐。积极探索建立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已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六)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改善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卫生室条件,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推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实现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条件的建成具备辐射周边乡镇功能的中心卫生院,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快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的养老模式,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快完善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学段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全覆盖。全面加强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增加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和服务供给。加强乡村医疗、教育、文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硬件和软件水平。

(七)实施村“两委”提升行动。加强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下决心解决软弱涣散基层班子的问题,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开展“脱贫攻坚星级村”创建,不断提高村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和水平,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本土人才回引计划,大力培养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增强农村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组建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乡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共同组成,形成“县领导挂帅+县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指挥体系。指挥部下设脱贫攻坚驻乡工作队

指挥长:每个深度贫困乡镇由1名县领导挂帅担任指挥长,对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负总责,主要负责规划设计、督促检查、考核问责,谋划好思路、把握好方向、统筹好资源。

常务副指挥长:每个深度贫困乡镇明确一个县级包干责任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指挥长,主要负责重大事项的协调,当好第一参谋和第一协调人。

副指挥长。由深度贫困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编制落实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按期脱贫。

驻乡工作队。由县级责任部门1名班子成员、深度贫困乡镇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员共同组成。县级责任部门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上下联络,做好信息收集归类和分析上报,监测反映工程进度、挂图作战完成情况,贫困退出有关数据指标提供等工作。

2. 组建深度贫困村、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队。由县、乡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共同组成,形成“县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指挥体系。

队长:由深度贫困村、重点非贫困村所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责任县级部门主要负责担任,对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负总责,主要负责规划设计、督促检查、考核问责,谋划好思路、把握好方向、统筹好资源。

工作队成员。由县级责任部门1名班子成员、乡镇分管领导、第一书记、村两委负责人组成。县级责任部门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络,做好信息收集归类和分析上报,监测反映工程进度、挂图作战完成情况,贫困退出有关数据指标提供等工作。

定点包干扶贫的县领导,每周到联系乡镇指导工作1次以上,每月蹲点时间不少于5天;县、乡镇相关责任单位选派的工作队队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各指挥部和工作队要建立和落实考勤制度。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指挥部和工作队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培训。各指挥部、工作队要结合乡镇、村社实际,对工作队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20178月底前,各工作队全部到位并将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对标补差。各指挥部和工作队紧紧围绕2017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对照验收标准,按照“缺啥补啥”的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体系,着力消除薄弱、补齐短板,限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79月底前,各指挥部和工作队要将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定点包干脱贫攻坚的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制度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倾斜支持。坚持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优先满足,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优先布局,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优先集中于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的“三个优先”原则,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县财政要提出专项资金计划。县级各有关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优先向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倾斜;县级金融单位、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的倾斜支持力度;国土部门要积极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优先保障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发展用地需要。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监督。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模式,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情况和重大决策必须全程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和社会知情,做到阳光扶贫、公正扶贫。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业务指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各类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闲置、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脱贫攻坚各类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处罚。

(五)加强督查考核。对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实行“月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28日前向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脱贫工作推进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5日前印发工作通报,通报主要报县委、县政府,送蹲点扶贫的县领导、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工作队。县扶贫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每月对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一次督查。年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对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成效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特别明显或对脱贫攻坚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在评先选优中单列指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提拔任用;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未完成目标任务,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工作成效过失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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