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至4月30日为禁渔期严禁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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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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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县农委获悉,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关于2014年春季禁渔的统一部署,2月1日至4月30日,我县境内长江及所有天然水域将实施为期3个月的全面禁渔,在此期间,禁止所有捕捞生产活动。如有市民发现违规捕鱼,可拨打举报电话57682626。(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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