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所提高

曝光台
201812-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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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县长曹邦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4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重庆市河长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审议《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请示》《关于笃坪乡场镇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等议题。

会议在传达学习《重庆市河长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意见的通知》时指出,各级“河长”要高度重视,带头履职,切实深入解决问题,推动河库面貌明显改善;河长办公室要抓好“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提高“一河一档”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要扎实做好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并逐一梳理分解任务,整改落实到位。
        按市级文件要求,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月提高4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月提高6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月提高60元;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渝民【2018】135号)精神,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加强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管理,确保社会救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会议听取近期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时强调,会议精神不能只停在纸上,要抓好落实,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进行整改。冬季来临,防火、交通、旅游等安全,要抓好、管控好。尤其是节假日,在旅游景点,交巡警要做好交通指挥,保畅通。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鲁渝扶贫协作暨行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县领导王大昆、徐海波、侯建盛、熊伟、朱万军、陈恭福、刘海燕、吕进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裕壮应邀列席会议。(记者向君玲)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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