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爆料] 关于重庆邮政大搞形式主义、违背党规党纪、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欺上瞒下的举报

曝光台
201812-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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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邮政大搞形式主义、违背党规党纪、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欺上瞒下的举报

尊敬的交通局领导及全体同志们:
首先,感谢各级领导一直以来关心重庆市乡邮递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光荣劳动后养老问题,让重庆市乡邮递员为农村通信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和近三十年来的诉求有了阶段性的认可。在此,深深的向各位领导表示最真诚的叩谢!此次因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未尊重历史、实施求是、未倾听邮递员们的诉求,导致惠民政策成了形式主义、违背党规党纪、与习主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背道而驰。特再次表达我们全体重庆市乡邮递员合理合法的诉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委文件未尊重历史、邮政公司未执行上级文件政策
理由1、根据国务院1971年(91)号文件、中共四川省委1972年(11)号、1973年(120)号文件精神,定编制、定人员、定性质,已十分清楚。邮递员完全是在为邮电局工作,其业务收入全部上缴邮电局,邮电局全面管理邮递员的业务和工作。这已经说明邮递员是邮电局员工,现邮政局说我们工作了几十年的邮递员是社来社去、委代办。这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严重违背国务院、中共四川省委文件精神(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68)号,邮电部劳动工资局1981年(132)号。四川省邮电管理局1982年(105)号)、川邮邮通84【25】号、1984年7月18日劳动人事部、邮电部【1984】36号、邮部字338号,川邮局字【1994】306号充分的证明了乡邮员累计满十年,就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办理退休。
理由2:国家劳动局【81】劳总护字68号,关于乡邮递员属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共种,同意了乡镇邮递员工龄累计满十年,就可以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办理退休。根据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12号 文件一(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综合理由1和2,导致原公社邮递员乡办邮政人员不能享受现有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责任在中邮重庆分公司等部门,他们应当解决我们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按现有相关规定为我们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金,让我们享有应该的养老待遇,而不是推诿、敷衍塞责、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不负责、懒政、不落实。
二、重庆邮政公司贪污、挪用延伸服务费(收费时间1995-2006年)
根据《四川省乡办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是经过四川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1991年(181)号文件第(七)条(纳入邮政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用于邮政人员报酬、养老保险、简易人生保险。)之规定。省、市、县三个权威部门的文件已做出规定:乡邮员收取的延伸费服务费上交县邮政局保管,但邮政局并没按文件规定代我们上缴养老保险。上交多年的这笔巨额资金属全体乡邮员全家合法的劳动报酬和养老金、福利基金,被邮政公司侵占多年。重庆市上亿延伸服务费不知去向,该资金既无国家邮电部门及其它主管单位的监管,又不用向任何其他部门核实其使用情况,长期以来处于“真空地带”,无任何监管。(各个区县邮递员缴费凭证为佐证材料)
三、文件未体现惠民政策(渝交委2018【19】号文件)
1、对乡镇邮递员定性不准确,乡邮递员属于邮政公司正式职工。2、对乡镇邮递员工龄计算不准确,工作不间断几十年,养老保险应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3、对公社邮递员乡办邮政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设置不合理门槛。大多都现在已超过60岁,对符合参保和超龄未参保人员,应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对因从军、再谋业、占地等方式购买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应统一转入职工养老保险,而不是仅发放一次性定额补助给个人。4、补助标准不合理,未结合当前社保缴费政策执行。5、各区县对市交委文件照本宣科、生搬硬套、为发文而发文、文件照抄照转、搞形式、走过场、没有结合实际情况。
四、重庆市全体乡邮递员的诉求
1、重新补发相关文件,明确原公社邮递员乡办邮政人员应该享有的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及档次。
2、发放范围应从公社邮递员、乡办邮政人延伸到至今仍然在农村工作的乡邮递员,废除局限1994年12月31日的限制。
3、对符合参保和超龄未参保人员,应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对因从军、再谋业、占地等方式已购买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应统一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工龄计算,重新核算核发待遇,而不是仅发放一次性定额补助给个人,同时医疗补贴应从什么时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应该从此日期核发。
4、提高补助发放标准,不能以过去的经济水平来与现在的经济水平持平补助。
5、国家劳动局【81】劳总护字68号,关于乡邮递员因属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属于提前退休对象,固应55岁退休,所以养老保险待遇应该从55岁领取,对于从60领取的应该向前补发5年养老待遇。
6、原来在工作期间扣除的,用于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应纳入我们养老基金的个人部分重核对待遇。
7、对于去世的乡邮递员家属纳入到补助人员范围内。
以上是我们全市全体乡邮递员的愤怒心声,谢各位领导再次督导,纠正相关部门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行为,还我们公道。
此致
敬礼!

重庆市全体乡邮递员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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