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机关交出的2017年度上半年执纪审查处置问题线索10731件、立案3551件、结案3075件、处分3206人,同比分别增长23.2%、65.4%、82.2%、83.5%。(2017年8月8日 人民网)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数字说明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发力。文章中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机关交出的2017年度上半年执纪审查处置问题线索10731件、立案3551件、结案3075件、处分3206人,同比分别增长23.2%、65.4%、82.2%、83.5%。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个,处分195人,同比分别增长266%、225%。与此同时,全区12个盟市上半年处分人数也都不同幅度增长,其中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9个盟市同比增幅超过50%。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逐步显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共立案104件,同比增长44.4%。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努力做到“快查快结”,坚持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和问题线索分析会,对问题线索的分解、分办进行排查,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在办案件的审查效率。
笔者认为,反腐败斗争决不是一阵风,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纪依法反腐惩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文/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