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扶贫开发
201812-1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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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作风是党的形象和生命,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当前,全市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政策举措基本出台,关键要抓好落实。但一段时期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
二、治理内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1. 对全市脱贫攻坚“这个任务不轻”认识不足。重点区县存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不力;非重点区县和脱贫区县存在“只要一宣布脱贫了,大家就松劲了,这个气就泄了”,“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落实不力等现象。
2. 对“要真抓实干,成熟一个摘一个”认识不足。存在或急躁冒进,抢时间、赶进度;或消极厌战,工作浮在面上,不落细、不落实等现象。
3. 对“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认识不足。部分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没有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4. 对“要防止形式主义”认识不足。存在“有的地方各类登记表、调查表、明细表、记录表等五花八门,大量时间消耗在纸面上”等现象。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5. 区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作研究部署少、督查指导少、考核问责软等现象。
6. 区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
7. 行业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用常规手段、惯性思维推进扶贫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缺乏行业合力等现象。
8. 结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帮扶工作流于形式,搞慰问式、走访式帮扶等现象。
9. 社会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社会扶贫平台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参与社会扶贫的主体少、氛围不浓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0. 扶贫对象不精准。存在动态识别工作不到位,识别程序不规范,评定过程走过场,漏评、错评时有发生等现象。
11. 项目安排不精准。存在区县扶贫项目库不健全,县、乡、村、户脱贫规划不完善,产业扶贫政府包揽过多,项目安排不切实际,盲目上马、随意调整等现象。
12. 措施到户不精准。存在到户帮扶措施千篇一律、千户一策,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惠帮扶政策不完善,贫困人口未改造危房依然较多,就地“农转非”贫困人口帮扶不到位依然突出,扶贫小额信贷推进依然较慢等现象。
13. 因村派人不精准。存在帮扶工作供需错位,驻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人工作不得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现象。
14. 脱贫成效不精准。存在贫困退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贫困村“空壳村”多,贫困人口低水平脱贫多,错退时有发生等现象。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5. 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建设滞后、拨付程序繁琐等导致资金闲置滞留,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等现象。
16. 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擅自附加条件、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导致贫困人口帮扶不到位或重复享受政策等现象。
17. 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扶贫项目资金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级义务监督员等十项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整合后行业部门监管乏力,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等现象。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8. 调研不深入。存在调查研究搞形式,情况掌握不准确,解决问题不得力等现象。
19. 精力不集中。存在基层扶贫干部特别是乡镇扶贫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扶贫业务不熟悉、掌握政策不精准等现象。
20. 落实不深入。存在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到人到户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六)考核监督不严格
21. 督查巡查不较真不碰硬。存在督查人员不专业、不敬业,或瞻前顾后,指出问题避重就轻等现象。
22. 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存在重督查、轻整改,跟踪督办不到位,或就事论事、就地论地,不举一反三、不深挖根源等现象。
23. 督查结果运用不力。存在督查与考核结合不紧密,督查权威性不够、实效性不强等现象。
24. 考核评估浅尝辄止。存在考核评估时查找问题不够、总结经验不足,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好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落实”
1. 强化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制定扶贫干部培训规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会、“六进”宣讲、“农民夜校”“讲习所”等方式,对中央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到每篇必学、每人必学,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 强化宣传宣讲。创新方式、加大力度,强化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的宣传宣讲。强化脱贫攻坚典型发掘,加大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力度,组织先进典型开展巡回宣讲,开展“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等活动,切实营造“拼搏进取、自力更生、攻坚拔寨”的浓厚氛围。
3.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责任制,全面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坚决防止“上热下冷”。
4. 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分类指导意见,围绕如期稳定脱贫、巩固攻坚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三大任务,突出侧重点,打好总体战,确保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高质量稳定脱贫。
5. 强化聚焦深度。严格按照“三个新增”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四个深度”精准发力,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6. 强化扶贫手段创新。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为全市脱贫攻坚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持。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识别质量。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拓展服务功能。
7. 强化扶贫方式创新。完善大扶贫格局,强化行业政策资源整合,加大社会扶贫爱心网站建设力度,创新社会扶贫激励引导机制。坚持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不断完善“1+1+3+N”深化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指导各区县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加快推进深度贫困乡镇项目落地,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8. 强化资金监管。层层签订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区县监管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级义务监督员等扶贫项目资金十项监管制度。市、区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9. 强化帮扶实效。调整充实乡镇扶贫工作力量,开展驻乡驻村帮扶“回头看”,加大因村派人力度和驻乡驻村、结对帮扶召回力度。强化管理考核,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扶贫工作者予以表彰激励,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坚决严肃问责。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乡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二)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
10. 集中开展“万人大走访”。结合春节慰问和助推春耕生产,从1月中下旬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全面开展扶贫干部“万人大走访”。重点围绕问发展意愿、问帮扶需求、问认可度、讲清扶贫政策“三问一讲”实现贫困户走访全覆盖。
11. 集中开展“百村大调研”。围绕查找工作差距、总结工作经验,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性的贫困村或非贫困村,开展蹲点调研。重点围绕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解剖麻雀、推广经验,形成一批高质量、能指导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以更好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三)扎实开展“大督查、大整改”
12. 实施“六个精准”大督查。从2月中下旬开始,结合年度工作启动情况,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围绕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专项督查,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再精准。
13. 实施“六个一批”“十大行动”大督查。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以“六个一批”“十大行业精准扶贫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全覆盖集中大督查,坚决纠正政策不落实、项目不落地等情况,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14. 实施“三个到位”大整改。针对巡视、考核、督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出台专门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挂单限时整改,确保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三到位”。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查找、边分析、边整改。深入开展整改“回头看”,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15. 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减少检查考评,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考核评估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再组织其他考核考评,严禁各级各部门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确保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
16. 加大问责力度。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巡视、审计、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监督,倒逼打造过硬优良作风。建立举报追查和查实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彻查到底;一经查实,坚决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要按照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级本部门重点工作。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细化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工作人员、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等,于1月底前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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