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7 08:21:27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记者 郎清湘
昨日,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官方微博同步刊登了“春节将至 这些纪律红线不要踩”的警示,图解了12条禁令、违反纪律要受到什么处分、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将被追究责任等几个方面。
同时,市纪委还重点对两条财经纪律进行了强调: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去年底,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部署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市纪委强调,对顶风违纪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市纪委将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63897391 63899823。
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严禁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