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专题报道
201511-06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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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发〔201522

 

 

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538号)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创建、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动手、依法治理、社会监督、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市上安排部署,从2015年起在全县深入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带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建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统筹规划和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大景区、建筑工地、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抓好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占道摊点、乱搭乱建、噪声扰民、污水横流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完善“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乡镇要配置专门环卫人员与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逐步建立乡村保洁制度,全面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

2020年,力争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率提高到85%。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到2020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70%以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生态家园工程,到2020年完成341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着力加强行政村道路建设,到2016年底实现全县行政村通畅率100%

(二)加大卫生创建与管理力度。把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努力形成卫生计生、市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农业等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卫生创建工作重要内容,夯实卫生城镇创建基础,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推动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扎实稳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和市、县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创建市级卫生乡镇5个,县级卫生乡镇创建率达100%。切实保证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技术指导,坚持长效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三)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城镇重点抓好输配水设施改造、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农村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到2020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80%的乡镇。逐步实现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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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农村改厕任务着重向卫生厕所覆盖率较低的乡镇(街道)倾斜,加快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连片整治等工作,整合农业、环保、城镇、扶贫等项目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有条件的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涉及旅游线路上的城镇公厕及乡村旅游点的旅游厕所参照国家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的A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新建或改建。

(五)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规定的相关责任,坚持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春秋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等专项防控活动和监测调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治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向农村延伸,帮助指导农户开展预防控制“四害”工作。要规范用药管理和用药技术,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病媒生物防控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全民健康素养养成为重点,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卫生与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热线电话、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志愿者,促进健康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质水平。大力开展烟草防控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控烟良好氛围,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控烟示范带头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干预力度,探索全面控烟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不断增强全民健康体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推广工间操等健身活动。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倡导群众终生锻炼,稳步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50%。加大对公共场所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设,重点推进健身步道、体育主题公园、学校体育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平方米以上。

(八)积极探索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立足“两地一区一名片”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定位,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为重点,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场所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培植城市健康“细胞”,筑牢健康城市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也是新时期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工作会议,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负。

(二)明确部门职责。依法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通报、联议联动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城乡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工作;财政部门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委员部门要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畅通督促检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切实整改有关问题,提升社会满意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考核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1583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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