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5月4日起施行

业务频道
201508-0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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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发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从2015年5月4日起施行。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计划生育监督内容: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监督,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督,对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该《规范》规定,在处理计划生育重大案件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地方处理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指导和督办,并依法按程序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和人员提出监督意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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