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罚款

业务频道
201507-2501:01
分享
    近日,城区某美容院因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就上岗,被县卫生监督所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据介绍,这是自2011年5月颁布实施新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后,我县第一起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该所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管强度和卫生行政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认识到抓卫生管理与抓经营管理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承的整体,不断增强卫生安全责任意识。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砍柴网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