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体改发〔201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二、加强规划引导
三、加大发展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五、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
(三)推动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关协会、学会在职责范围内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加强行业自律,维护非公立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