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发〔2013〕257号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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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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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一、新增部分诊疗项目及一次性医用材料进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三、取消部分口腔诊疗项目的医疗保险使用限制

五、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要分别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和政策宣传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系统的完善,并向参保人员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好事办好。市社会保险局要及时调整《医保医疗项目目录》,维护好医疗保险信息库,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物价局

    

附件下载:渝人社发〔2013〕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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