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开路,难免走上腐败之路

干部心理
201411-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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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至2009年间,谭向红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处长,雅安市农业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之便,在争取经费、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26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贿赂共计764万余元、美元5.3万元、欧元0.3万元以及“天梭”手表一只;1996年至2009年,谭向红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60余万元。2011年11月9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谭向红无期徒刑。(2月18日 《检察日报》)

谭向红自述,参加工作最初是从事科研工作,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先后给一些人送钱送物。起初也不太适应送礼,但送的次数多了,办事越来越顺畅,也就习惯了这种用“钱”开路的潜规则。后来,随着职位升高,手中开始有了一些权利,谭向红也逐渐由送钱者转变为收钱者。再后来,权力越来越大,私欲也越来越大,谭向红不再满足于收受小钱,最终走上了权钱交易的腐败之路。

不可否认,我们社会还存在很多阴暗面,在某些环节还需要“打点”关系。我们无奈,我们愤怒,我们批判这些不合理、不合规的现象,可是,如果某天我们也站在了某个位置,我们又该如何决择?是抵制,是消灭,还是接受?“一失足成千古恨”,谭向红最终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就宛如古代为官,花钱买官,当上官后,变本加厉搜刮钱财,以弥补之前买官所花,也为下次买官作好准备。从送钱者到收钱者,谭向红转变的不只是角色,更是对金钱、权力的错误认识,以为自己用钱开路,而别人要想上路也必须得花钱。

谭向红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但我们更应该警视,曾经给谭向红送钱的人,日后会否也成为类似谭向红般收钱的人?贪污腐败,我们必须见一个消灭一个,但是让送钱者无机会可送、让收钱者无胆量可收方是杜绝腐败的根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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