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用他人名义 为自己申请低保款

巫山骄子
201506-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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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现金资助,然而,有人却对它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记者从巫山县纪委获悉,因为贪污民政低保资金,三溪乡丹凤村综合服务专干谭某被开除党籍并免职。

伪造

2012年下半年,时任三溪乡丹凤村村会计的谭某在协助乡政府进行丹凤村农村低保审核资料申报的过程中,凑了5个指标,打算给其姑父任某和同组村民牛某解决低保。

按照政策规定,低保必须整户申报。而任某家有3人,牛某家有4人,均无法进行整户申报。于是,谭某以该村四组村民李某的名义申报了5个人低保,并将李某申报低保资金的存折和密码要过来自行保管。

进行申报时,谭某没有将此5个人的低保申报情况告诉其他村干部和村民。而在填写《巫山县农村低保申报审批资料册》时,他伪造了其他村干部的签名。

挪用

经逐级审核,李某一家5人低保获准。

2013年2月,巫山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开始向李某户头上的存折存入低保资金。

2014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7日,因为养殖石蛙发生严重亏损,谭某分五次从李某申报低保资金的存折中取钱,共取出近两万余元。除了将其中3600余元给了李某外,其余15000余元均用作自己的日常开支。

败露

2015年3月,三溪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约谈谭某,要求他主动讲清问题并退出违纪违法所得。

这下,谭某慌了神。他找到任某的妻子、姑母谭文莲,又找到牛某,让她们帮忙到三溪乡民政办退出15000余元。谭某还与牛某、任某等约定,若有相关单位来调查时,就说这些钱都是她们两年来领用了的低保资金。

以李某名义给任某、牛某两户村民顶名申报低保资金——然而,从申报低保资金到问题暴露前,谭某始终没把内情告知任、牛两人,也从未给任、牛两人发放低保资金。

受罚

近日,巫山县纪委对谭明兴贪污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谭某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套取农村低保资金15000余元据为己有。在证人证言和一系列证据面前,谭某低头认罪。

“贪污民政救助资金,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巫山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经巫山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谭某开除党籍处分,并责成三溪乡党委免去其综合服务专干职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 向婧 实习生 季姝同

李坤 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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