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兼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余志华

巫山骄子
201411-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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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华(左二)在社区参与调解。

(记者 王忠虎  文/图)3年主持法律援助案件1500多件,平均每天超过1.5件。拥有这项“傲人”数据的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他叫余志华。

日前,走进余志华的办公室,他正专心致志地在看《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记者说明来意,就有关调解工作进行了采访。

多元调解,他情最真

调解有学问,最要动真情。这是余志华工作的诀窍。

“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对于很多诸如赡养、抚养费等纠纷,一旦提起了诉讼,按照民间的传统,就等于结了仇,很可能使得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从而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一说起调解,这位已从事此项工作10余年的余志华便侃侃而谈。因此,他始终坚持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方式,用真情解决纠纷,以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他清楚地记得,2004年6月,他主持调解的李某锐与王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锐赔偿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7万元。2012年11月,黄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R07XX的东风车运送碎石驶往施工现场,途中,将路基压垮,车辆侧翻于坎下,致黄某某死亡。事发后,黄某某家属数十人到县信访办群访,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马上派余志华参与调解。因车辆压垮的路基系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沟通,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黄某某家人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从而使事态得以平息。

妥善调处,他心最细

只有用心调解,才能事半功倍。这是余志华嘴上的口头禅。

“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也呈多样化发展,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也频频出现。”余志华说,但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使他明白,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重大疑难纠纷当事人大多是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且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访、集访事件,调处也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而法律援助具备政府提供、无偿服务、法律专业、扶危济困的特点,对群众有亲和力,容易取得群众的信任和配合,疏通协调群众与相关部门关系。余志华自担任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成员以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矛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始终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重大纠纷发生时 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2010年7月,双龙镇龙雾村村民唐某某在重庆市惠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巫山龙门峡大桥灯饰工程务工时,在对大桥东侧已安装好的泛光灯进行接线并调试时,从施工便道摔致地面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结集亲朋好友30余人,将死者遗体放至大桥中间团团围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叫嚷着要公司经理负责人出来给个说法,要不就把遗体抬到公司门口要其陪葬。公安局、信访办、交通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相继到达事发地点,并派出工作人员对家属对其劝说,均无果。余志华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分析,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即先疏散交通,再沟通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余志华向死者家属仔细分析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死亡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计算出了赔偿金额,并对其权利救济的途径做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依法的耐心讲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家属同意将遗体运往殡仪馆,并就赔偿事宜与用工方进行调解。经过一天两夜的辛苦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用工方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者父母赡养费、误工费等47万余元。同时,鉴于死者家庭情况特殊,在余志华的争取下,用工方又额外支付了死者家属两万元人道主义关爱金。

铁杵成针,他功最深

调解没有巧,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是余志华总结的经验。

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肩负起县信访稳定的重任,哪里有矛盾的地方,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据统计,三年来,该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2685人次,由余志华主持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596件。其中刑事案件104件,民事案件1492件。结案归档1529件,许多信访积案、怨案通过法律援助得到了解决,群众还自发地给他们中心送来了7面锦旗;2009至2010年,余志华连续两年被县政府评为“信访先进个人”;今年他被表彰为县优秀政协委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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