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打”“防”结合

基层党建
201410-3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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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管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严重破坏了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法制的不健全,社会道德的偏差和失范,市场本身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以及西 方国家资产阶段自由化及和平演变的侵蚀,腐败现象日趋蔓延。
如何遏制腐败现象,更有效进行反腐败斗争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一论述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决心和工作方略。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如何更好的做到“打、防结合”?首先,惩教结合,达到治病救人。要始终立足和围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正确处理教育与惩处的关系,把严肃执纪、严格执法与教育保护干部有机结合,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其次,多方监督,构建权力运行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运用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提醒和警醒。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加强组织协调,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第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注重把握和深化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积极加强协调,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探索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医药购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同时,建立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教育、监控、督查、评价和问责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有效维护制度权威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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