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房变商业房 功能无改变 收入上缴县财政

督查督办
201410-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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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论坛网友反映:巫山的几个垃圾房都变成商业房了,文体广场正在装修,平湖市场对面已经开业了。有些单位一天想些法在赚钱。

    回复:尊敬的楼主你好,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针对你在巫山信息网所反映的“巫山的几个垃圾房都变成商业房了”一事现答复如下:

    按照城市建设每万人4座公厕的要求,在城区现有22座公厕基础上,从2012年起每年将以3-5座的速度建设城市公厕,并配套垃圾收集房,权属国有资产。

    按照政府以厕养厕的要求和政府国资办的规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于2012年10、11月两次发布公告,拍卖广东东路文体广场、平湖路高唐小区、净坛路章家湾小区、广东路东转盘等地公厕、垃圾收集房附属门市,竟卖无果。后请示县政府,2013年3、4月再次发布拍卖公告,广东路东转盘公厕综合楼3、4层以610万元成功拍卖,文体广场和高唐小区公厕综合楼无人参加竞拍。之后,我局第三次请示县政府和国资办降价竞拍文体广场和平湖路高唐小区公厕综合楼,2013年7月发布拍卖公告,8月1日将平湖路高唐小区公厕综合楼2层产权以97万元成功拍卖,文体广场公厕综合楼仍无人参加竞拍。2014年1月平湖路政法委宿舍门前垃圾收集房附属门市以每年6千元顺利出租。以上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

    因市政园林局下属单位汇馨环卫公司租借的司法局5楼办公室今年3月到期不再出租,环卫所租借的江临天下民居5月到期,数字化城管建设挤占园林所现有办公室,总计64人面临无处办公的情况。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把文体广场公厕综合楼1、2层按最低标准改装为简易办公室,既解决无办公用房问题,又减轻县财政负担。

    公厕综合楼附属门市出租、经营用房产权出让、以及公厕综合楼改建办公室,都没有改变公厕和垃圾房的功能,均在正常使用。原文链接:?mod=viewthread&tid=1817993&extra=page%3D%257Bprevpage%257D&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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