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县城新区黑梁子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公告
201410-2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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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公众:

巫山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巫山县县城新区黑梁子安置房项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巫山县县城新区黑梁子安置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巫山县旱阳旅游新区江东组团

4、建设单位: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80979.87 m2,总建筑面积265194.44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96283.69 m2,安置小区商业及公共活动用房19417.49 m2,地下车库及设备房面积49493.26m2。项目不设置农贸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12垃圾收集点和两个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主要用垃圾桶盛装垃圾,垃圾收集站收集小区所有的垃圾。垃圾站9#一层和吊6层。小区设置两个公厕,位于9#一层和吊6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商业用房餐饮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生化池臭气;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居民住宅、物管用房、商业用房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住宅、物管用房、商业用房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生化池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小区内居民生活和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5、施工期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将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6、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较小,施工期较短,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且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改善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并促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产生量为1578.66m3/d,商业门市、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须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生化池,其余各类生活污水通过生化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由小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巫山县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由于小区采用清洁能源,且厨房油烟主要是入住居民日常做菜时产生的油烟,其排放量及排放浓度都很小并由专用排气烟道至楼顶排放。因此,小区内居民厨房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小区道路行驶和地上停车场停放的汽车的尾气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对小区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设有2个小型垃圾站,其布局避开了主导风向对小区的影响,设置位置基本合理。在主导风向下,垃圾站对外环境,亦有围墙阻隔,减轻了对外环境的影响。在防护距离内住宅一侧种植有树木,减小了垃圾恶臭对小区影响。垃圾袋把垃圾装袋密封后,搬运至垃圾站集中堆放,做好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可将恶臭影响减至最低。小区临公路的一侧,设置绿化带,结合噪声防治,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和对噪声吸收能力均较强的树木。既美化了环境,也起到有效地净化空气、防治噪声的作用。商业楼设置独立的排烟道,做到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含油烟气须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后由专用烟道于商业楼屋顶排放。

3、噪声:风机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层,并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物管部门收集至垃圾站,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商业用房餐厨垃圾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理;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施工期:针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的特点,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制定严密的生态防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巫山县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巫山县县城新区黑梁子安置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版》,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天内与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贵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巫山县县城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余翔     

联系电话:1508436800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

联系人:汪天宏    

联系电话:0853-3252988、13018342363  

传真:0853-325298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天

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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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巫山县县城新区黑梁子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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