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学前至高中读书相关政策

惠民政策
201410-2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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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政策

    (一)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幼儿入园以就近、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

    (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少年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指农村乡镇、村小学低中年级就学单程为2.5公里,高年级为5公里。超出规定就学单程的,可到寄宿制学校就读)。

    1.转户居民子女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进入户口所在地学校或政府指定学校就读。

    2.进城(镇)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凭暂住证、用工合同(或相关票据)、监护人身份证和原户籍所在地的进城(镇)务工证明,到政府指定学校就读。

    (三)高中阶段:初中毕业学生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按照考试分数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县中招办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当年相关中招考试政策和高中招生计划,由普通高中学校按分数高低录取。

    二、收费政策

    (一)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按核定幼儿园等级收取保育费、寄宿费和代收费。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核算、收费备案”。

    (二)义务教育: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费。

    (三)高中阶段: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择校费等费用。

    (四)其他收费

    1.保险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2.伙食费:学校可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学校须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3.非免费教辅资料:由学生家长自愿预约征订,费用由受约单位凭据收取。(县教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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