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惠民政策
201410-2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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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政策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籍;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申请方式:每年1月1日-31日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残疾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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