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优惠政策 新出台中介奖励办法

惠民政策
201410-27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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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的《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正式发布,在全县干部群众和企业界引起强烈反响。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并取得一定实效。由于重庆市及本县交通、环境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原《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同时,为充分提高社会各界助推我县招商的积极性,进一步选优、选强,推动巫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的建议意见,随出台了《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

重新修订的《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外来投资者界定上增加了巫山籍在外创业返乡人士。重新界定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范围为环保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商贸物流和总部经济项目。

招商引资中介奖励人员范围十分广泛,除我县公职人员外,所有为我县新引进项目的个人、中介机构均可享受。奖励项目的范围为从巫山县以外引进的环保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商贸物流和总部经济项目。

《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发布后,在全县干部群众和企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市民张志科说,巫山地处山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外部力量助推巫山发展非常有必要,县委县政府同时出台的两个文件很及时,值得期待。

张志科同时说,《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符合巫山生态发展定位,优惠奖励对象均是环保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商贸物流和总部经济项目。

一位在巫山投资发展的企业负责人说,通过近几年在巫山经营来看,各部门服务好,原来的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让他和同行们很有底气。相信随着新修定的《巫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出台,会有更多企业来巫山投资。他说,他也乐意做招商引资的红娘,介绍更多企业来巫山发展。

 

前7月招商签约76.87亿

 

今年1-7月,我县签订招商引资项目8个,签约资金76.87亿元。其中正式协议5个,签约资金17.87亿元,框架协议3个,签约资金59亿元。

同时,招商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围绕全县产业布局和十二五规划,结合后三峡、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等契机,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从产业链空缺、产业链延伸上寻找突破点,包装策划新型工业项目23个,投资额169.2亿元,生态现代农业项目16个,投资额35.7亿元,为招大商、招好商、招生态环保商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

县招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下半年我县将继续围绕“五大产业”,以支洽会、红叶节、广博会为契机,有针对性的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推介联络跟踪,有的放矢,争取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巫山。继续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加大帮办力度,服务开工项目,努力为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建设、生产、发展环境。

 

市民牵线引资成功可获十万元信息奖

引进项目落地三年再发贡献奖

 

市民牵线引资成功可获高达10万元信息奖,引进项目落地三年再发贡献奖。日前,记者从县招商局获悉,《巫山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奖励人员范围十分广泛,除我县公职人员外,所有为我县新引进项目的个人、中介机构均可享受。

奖励项目的范围为从巫山县以外引进的环保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商贸物流和总部经济项目。奖励分招商引资信息奖和招商引资贡献奖两类。招商引资信息奖奖励对象为项目第一引介人或中介机构,申领时引进的资金(资本)、项目、企业已建成投产。招商引资贡献奖奖励对象也是项目第一引介人或中介机构,申领时引进的资金(资本)、项目、企业,已建成投产三年。引资人可同时享受招商引资信息奖和贡献奖。

引进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000—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1—30000万元、30001—100000万元分别给予信息奖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00001万元以上的项目及世界500强项目给予信息奖10万元。

引进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000—2000万元、2001—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1—20000万元、20001—50000万元分别给予信息奖5000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0001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全国100强项目给予信息奖10万元。

引进旅游文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0000—30000万元 、30001—50000万元 、50001—100000万元分别给予信息奖1万元、3万元、5万元,旅游文化经营性项目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信息奖1万元。引进商贸物流及总部经济项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且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给予信息奖1万元。

引进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旅游文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经营性项目一周年税费贡献额100万元以上,按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3年内最高年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贡献奖奖励。

县招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资源采掘类、房地产及水电开发项目不享受该奖励政策。凡一、二、三产业招商入驻的项目业主属国内500强企业的,计奖金额加奖20%,属世界500强企业的计奖金额加奖5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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