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政务公开
201901-2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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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ush.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hbxxgg@163.com,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环境保护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1 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 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巫山县大昌镇,线路7.252km,二级道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全线设涉及桥梁大桥1265m/4座,隧道1665m/2座,均为中长隧道。项目总投资为29024.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7万元。 (1)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材料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该项目使用的沥青混凝土从外购入,不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搅拌站,不会产生混凝土搅水。该项目涉及4座新建桥梁,所有桥梁均无涉水桥墩,无水下施工;2营运期:工程沿线不设置养护站、服务区、加油站等设施,营运期工程自身无废水产生,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冲洗,道路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区域水体造成污染。(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施工机具尾气、沥青摊铺过程中挥发的沥青烟。施工期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达标排放要求;为了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控制,并对车身进行清扫,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未铺装的道路极易产生扬尘,应定期洒水降尘,对已铺装好的道路,应定期清扫。(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开挖产生的弃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60kg/d,生活垃圾依托沿线租用的农户解决。该工程土石方开挖46.26万m(其中表土剥离1.3万m),回填46.26万m(其中表土回填1.3万m),无弃方。同时不单独设置取土场,所有欠缺物料均从外界购买。也不单独设取、弃土场,不能回收的弃渣均交由市政处理。2营运期:该项目不设收费站和服务站,因而在运营期间没有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加大环保投入减少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地【2018】586号);巫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大昌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山村选【2018】11号)。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巫山管理局关于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经过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的函(巫山景函【2018】1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26号)。 报告表
2 巫山县棚户区改造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曲尺乡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乌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路线全长15.75km,其中高唐组团滨江西路至红石梁码头连接通道工程长1.7km、红石梁棚户区红石路长4.8km、江东棚户区七星路长3.25km、白泉石里棚户区至马垭口改造工程长6km,三条路路基宽8m,江东棚户区七星路长3.25km、路基宽6.5m。红石路包括五座桥梁,即马滩桥、龙洞村桥、伍柏村大桥、朝阳村1号桥、朝阳村2号桥,七星路包括四座桥梁,即七星大桥、张家湾大桥、陆家湾中桥、刘家湾大桥;另外修建有涵洞等。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管网、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7971.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 (1)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水和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桥梁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以避免桩基的水下施工;同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为避免和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必要时在桩基旱地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SS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等禁止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设工棚,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做好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该项目不新设施工营地,租赁周边房屋的施工办公用房,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房屋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②营运期: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无废水产生,地表径流排入市政雨水管;(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避免因交通堵塞而使得空气污染加大。加强道路两旁的绿化建设,做到点线面全面结合,花草树木有机搭配,利用植物的吸附等作用降低废气影响,可以有针对的栽种绿化树木,提高绿化和防护效果。加强路面的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严禁物料洒落;②营运期:该工程建成后仍应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的建设,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验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降低汽车尾气对于沿线居民生活及健康的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及学校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施工产生的弃方运至项目弃渣场。2营运期:该建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没有生活垃圾产生;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棚户区改造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巫山发改投【2018】17号)。 报告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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