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巫山县两坪乡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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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4047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巫山县两坪乡污水处理工程 | 渝(巫山)环准[ 2018 ]019号 | 2018-9-21 |
2 | 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巫山县抱龙镇、双龙镇、邓家乡、竹贤乡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渝(巫山)环准[ 2018 ]020号 | 2018-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