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务局关于《重庆市巫山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审批的公示

政务公开
201901-2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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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水务局

关于《重庆市巫山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行政审批的公示


巫山县水务局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重庆市巫山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评审会,报告书已修改完善,现予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我局。

联系电话:023-57697098

通讯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806办公室(巫山县水务局水政科)

邮政编码:404700

公示单位:巫山县水务局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12日-11月19日

一、建设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重庆市巫山县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重庆市巫山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巫山县巫峡镇宁江路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7公顷,现状一期规模为2万m3/d、扩建二期设计规模为1.5万m3/d,提标改造总规模3.5万m3/d,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化学除磷处理过工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建设,设计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入河排污口位置:拟设排污口位于长江(经度:109°52′30.5″,纬度:31°04′15.8″);

排污口类型:扩建排污口;

排污口分类: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污口入河方式:岸边明渠排放,排污口高程为179.50m(出水水面标高)、145.26m(入江口)。

三、与水域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

1、入河排污口设置后,废污水在下游产生的影响范围较小,不会改变长江三峡库区巫山饮用水源区的水质要求,没有影响到长江三峡库区巫山饮用水源区的使用功能,因此,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的相关要求。

2、排污口下游25㎞范围内无相关取水口,在距排污口上游2㎞处有长江玉皇阁取水口,经计算论证,按照90%保证率最小月平均流量的不利水文条件预测,在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一般正常排放情况下,长江水中的COD、NH3-N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长江水体功能基本上不会发生改变,不会影响到该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

四、风险防范主要措施

1、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尽量避免发生事故排放。

2、一旦发生事故,截断污水来源,污水储存于生化池内,根据河流水量的大小控制排放量;同时,进行及时抢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巫山县水务局

2018年11月12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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