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境内库区水域划定临时禁渔期的通告

政务公开
201901-25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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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境内库区水域划定临时禁渔期的通告


 

人工增殖放流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有效措施,是促进库区渔(移)民增收的重要手段。2018年11月23日起将在我县境内大宁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确保增殖放流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研究决定,对我县境内库区水域实施临时禁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巫山县境内库区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一)临时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二)临时禁渔期间,禁止从事游钓活动。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内捞取投放的苗种。

四、监督管理

涉及禁渔区域的各所在乡、镇、街道办等渔船管理机构要及时召开辖区渔民禁渔会议,落实禁渔责任和监管措施。县水产管理站要联合农业行政执法局、公安、港派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大临时禁渔巡查力度,进行昼夜巡航检查,对违反临时禁渔规定的渔业船舶和行为人,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巫山县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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