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开展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三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政务公开
201410-2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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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决定,在全县扎实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帮扶、便民利民服务、走访包案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三大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为核心,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进村(社区)入户开展贫困村、贫困群众帮扶,提升服务水平、搭建服务平台便民利民,走访包案开展积案化解,进一步拓展联系群众途径,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坚持生态涵养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渝东门户凝聚强大力量。
  二、目标要求
  “三大行动”总体上实现“两有效、两提升、两下降”目标,即:贫困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贫困户突出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干部公信力得到提升,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群众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积案数量明显下降。
  (一)通过“进村(社区)入户帮扶”行动,县级领导、重点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确保47个整村扶贫村通过验收;县乡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有效缓解10000余户困难群众突出问题。
  (二)通过“便民利民服务”行动,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干部公信力。
  (三)通过“走访包案化解”行动,开展走访排查,了解群众诉求,落实包案责任,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确保信访总量下降。
  三、参加对象
  “三大行动”参加对象为全县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
  四、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帮扶”行动
  1. 帮扶贫困村。实行领导帮扶工程,对实施整村推进的47个贫困村,分别确定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重点部门帮扶,开展“六个一”帮扶计划。定一个规划。帮助联系村制定一个发展规划,明确帮扶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搬一批群众。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贫困优先”的原则,督促指导联系村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建一处设施。围绕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集中力量,帮建一处群众急需的基础设施。从项目支持、资金帮扶、政策扶持、信息传递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扶一个产业。依托所联系村的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育一批能人。选送贫困户子女参加市县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技术、技能培训班,培养和造就一批 “创业带头人”。强一个班子。指导联系村开展固本强基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行动,帮助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确立联系帮扶村社,参照实施“六个一”帮扶计划。
  2. 帮扶贫困群众。准确定位帮扶对象。以城区为重点,突出重大疾病及残疾户、困难无住房移民户、生活特困户、贫困学生户、零就业困难户、受灾困难户等六类群体,采取个人申请、村社区核查、乡镇街道核实的程序,按照一般困难、较困难和特别困难的程度对10000余户帮扶对象建档立卡。盘活用好帮扶资金。统筹整合财政、移民、民政、扶贫、工会等专项帮扶资金1500万元,分“帮扶解困、帮扶助学、帮扶慰问”三批次实施。实施“1+X”结对帮扶。县级领导帮扶结对5户贫困群众,县管正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4户贫困群众,县管副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贫困群众,一般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户贫困群众,村“两委”成员结对帮扶1户贫困群众。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按照“贫困户灾有所救、难有所解、贫有所济、权有所维”的目标,深入分析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分类制定帮扶计划,采取思想引导、生活救助和生产扶持等帮扶措施,确保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和指导服务真正入户。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安排表,并报县委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备案。
  (二)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行动
  1. 规范建立三级服务网络。一是规范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场所建设,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规范标准。规范管理机构设置,按市委、市政府规范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服务机构进行优化设置。规范项目进驻,因场地限制,暂时不能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分中心,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除分中心以外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与行政审批服务关联密切的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等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人员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作为独立考核单位,具体考核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派驻单位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裝,并佩戴工作证上岗。规范服务设施,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县政府组成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要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网,设置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配置导办台、休息桌椅、饮水机、交谈场所、无障碍通道、特殊卫生间、邮政快递、银行ATM服务、电脑打印、复印、自助上网等便民服务设施。二是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依托现有的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办事大厅、实现“办事人员、服务项目”两个进驻,做到“党务政务、项目内容、办事程序”三公开,力求“名称标识、服务窗口、标牌设置、硬件设施”四个统一,规范设置“社会事务、劳动保障、经济发展、村镇建设、咨询引导”五个窗口。三是探索设立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依托现有阵地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十个一”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
  2. 优化便民服务运行。一是强化部门授权。进驻单位应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职能、授权、监管到位。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实现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推进县、乡镇(街道)联动和数据共享,并向村(社区)延伸。推行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三是推行民事代办。建立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代办员队伍,确保每天有一名代办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服务,同时加强代办员队伍业务培训,明确服务要求及各类事项的代办流程,规范统一代办行为,加强工作考核,实行村级代办模本化管理。四是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适时开通本单位本行业本乡镇的官方微博、微信,建立完善主动发布和沟通协调互动机制,积极回应和整改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问,我有所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五是统筹服务体系。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统筹职能,加强对县级部门行政服务分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
  (三)扎实开展“走访包案化解”行动
  1. 走访要做到“三个五”要求。实施县、乡、村三级干部走访群众制度。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其他县领导每月走访不少于2次。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正职每月走访不少于3次,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副职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乡镇(街道)一般干部每月走访不少于5次,村(社区)干部每年走访辖区内群众户不少于2次。走访要做到“三个五”要求,即:“五必去”: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动有难度的地方必去、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地方必去、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地方必去、偏远贫困的地方必去。“五必访”:信访群众必访、困难党员必访、原老基层干部必访、特困群众必访、对党委政府和部门工作有意见的群众必访。“五必问”:一问群众生活是否有困难,二问群众致富是否有门路,三问群众邻里关系是否和睦,四问群众对民生政策是否知晓,五问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工作有何建议和意见。
  2. 包案要落实“四三五”责任。实行重点疑难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县四大家领导要带头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其中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包案不少于3件,县委、县政府副职领导所包案件不少于3件,人大、政协副职领导所包案件不少于2件。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包案化解调处难度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和包片联系区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包案调处化解。包案要落实“四定三包五个一”责任,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一个信访问题、一个处置班子、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时限、一本处置台账。
  3. 化解要实现“四到位”目标。定期研究矛盾化解工作。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收集研判社情民意,研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半月对疑难信访矛盾,进行一次专题研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召集相关部门,对信访稳定形势进行一次研判。乡镇(街道)、部门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村(社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梳理群众的反映和需求,帮助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矛盾化解要实现“四到位”目标,即:对诉求符合或部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疏导稳控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家庭有特别困难的要“关爱帮扶到”;对不欠政策帐、不欠法律帐、不欠感情帐又执意违法信访的,要“依法处理到位”。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为“三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办公室,负责整体活动统筹。“进村(社区)入户帮扶、便民利民服务、走访包案化解”三大行动分别由县扶贫办、县政府办和县信访办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将“三大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落实专门力量,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建立完善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进村入户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反面典型,并进行通报和联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总结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典型事迹。
  (三)大力宣传引导。县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强活动宣传,积极营造干部广泛参与、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发掘和总结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三大行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考核评价。县考核办要建立完善群众评价机制,开展“三大行动”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把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特别好的干部给予表彰,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三大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巫山县县级领导及部门联系贫困村安排表
  2.巫山县进村(社区)入户困难群众帮扶行动第一批(帮扶解困)汇总表
  3.巫山县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信访人员帮扶化解及稳控责任落实情况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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