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2014年议案建议和提案

权威发布
201410-2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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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14〕15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2014年议案建议和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和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根据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重点建议30件、一般建议81件和政协提案117件转交给你们办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各乡镇(街道)、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及时确定主办领导和承办人员,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严格时限

(一)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对代表和委员进行回复,做到问有所答、答有所据、针对性强,文字简明,语气诚恳。人大一般建议和政协一般提案答复件,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以主办单位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随答复件一并送达政协委员);人大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由各主办单位将初拟答复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定后,由县政府统一书面回复代表。县府办督查室负责回复意见的审核,对回避问题实质、缺少落实情况应付了事、格式不规范甚至文字有差错的答复件退回主办单位重新办理。

(二)严格时限。各协办单位在4月1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并抄送县府办督查室备案销号;各主办单位在5月10日前将办理的人大一般建议和政协一般提案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和委员,并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县府办督查室备案销号。各主办单位将承办的人大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在4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提高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三访办理”机制,通过邀请代表和委员参加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多个部门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协办单位要无条件配合好主办单位,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积极主动的支持。县府办督查室要加大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实行办结销号制,对不认真办理和办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附件:1.巫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

议案建议交办表

2.政协巫山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所提提案

交办表

3.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规范回复件样式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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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巫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交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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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政协巫山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所提提案交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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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规范回复件样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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