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2013—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巫山府办发〔2013〕87号)要求,县纠风办聘请16名政风行风督导员对45个政府部门、16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督导和评议。通过召开群众满意率测评大会、“114阳光巫山”热线民调等方式进行了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已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府部门(共45个)
(一)优秀(前十名)
1. 县国税局 2. 县消防大队
3. 县审计局 4. 县地税局
5. 县广播电视台 6. 县质监局
7. 县发展改革委 8. 县安监局
9. 县水务局 10. 县林业局
(二)合格(第十一名至第四十二名):县煤管局、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移民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航务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招商局、县畜牧局、县教委、县旅游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局、县科委、县工商局、县海事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司法局、县运管所、县供销社、县城乡建委、县环保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巡警大队。
(三)整改(后三名)
(按倒数顺序排列)
1. 县交通局(公路局)
2. 县市政园林局
3. 县扶贫办
二、金融机构(共8个)
(一)优秀(前二名):中国银行巫山支行、农业银行巫山支行。
(二)合格(第三名至第七名):建设银行巫山支行、重庆银行巫山支行、三峡银行巫山支行、农村商业银行巫山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巫山支行。
(三)整改(最后一名):工商银行巫山支行。
三、其他企事业单位(共8个)
(一)优秀(前二名):县邮政局、供电公司巫山分公司。
(二)合格(第三名至第七名):联通公司巫山分公司、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公司巫山分公司、电信公司巫山分公司、天然气公司。
(三)整改(最后一名):烟草公司巫山分公司。
巫山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