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文化名县建设,大力发展旅游支柱产业,倾力打造《巫山神女》室内剧选拔优秀人才,现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借用15名工作人员担任舞蹈演员。
一、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我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表现好。
2.符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日。
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和近期演出照片各2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13594758999,肖老师:13983509853,57683990,
联系QQ:1208865938
地点:两心四馆4楼巫山县艺术团办公室
三、考试
(一)初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初试。
(二)复试
初试合格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内容及分值:测试分值共100分。成品舞蹈或剧目片段(可自备演出服装)展示,时间3分钟以内,计50分;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计50分。
专业技能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文广新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2013年6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成品舞蹈或剧目片段展示成绩+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成绩。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借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借用到县艺术团工作。借用人员的编制及工资福利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县艺术团根据演出情况给予演出补贴。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巫山县艺术团考试借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表
2013年5月22日
附件1: 巫山县艺术团考试借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用人
单位
岗位
人数
条件
学历
年龄
性别
身高
县文广新局
县艺
术团
舞蹈演员1
8
大学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
160cm以上
舞蹈演员2
7
男
170cm以上
合计
15人
附件2: 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 片
籍 贯
身高
婚否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及
所学专业
毕 业
时 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本
人主要
简
历
获
奖
情
况
实
践
经
历
审
查
意
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