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数字巫山
201506-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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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定于2015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切勿惊慌,维护好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警报鸣放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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